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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铜官: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


2019-06-13 11:31 来源:铜官区纪检监察网  

    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铜陵市铜官区纪委监委通过部室领学、微信自学、交流研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开展热烈讨论。

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深悟透《意见》精神

“《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政治意义。”铜官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弘强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意见》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锤炼过硬“打铁”本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忠诚履职尽责,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区纪委监委驻天井湖社区纪检监察组组长舒伟说:“《意见》可操作性强,为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持学思践悟,筑牢思想基础,提升纪法素养,增强实践能力,确保《意见》精神融会贯通、入脑入心。”

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对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黄赟来说,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职责重大,她表示,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最后一道“关口”,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违纪违法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案件审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纪法素养,忠诚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区纪委监委驻狮子山社区纪检监察组组长方琦骐学习《意见》后,感叹道:“要深入学习《意见》精神,持续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做到实事求是。要加强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派驻机构的‘探照灯’作用。”

  压实政治责任,坚持落深落细《意见》精神

 “要把学习《意见》精神和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结合起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邢震指出,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治本作用。另一方面,要常态化抓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努力实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李德权说:“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反腐败过程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着力形成统筹协调‘一盘棋’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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