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8年间,铜官区人民法院原法官助理章俊伟分别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组织的宴请;2017年至2019年间,章俊伟分别向三名案件当事人违规借款共计人民币122500元,至案发仍有42500元尚未归还;2018年上半年,章俊伟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收取案件被执行人缴纳的执行款76174.73元,未及时支付给申请人,而是用于个人周转,之后分多次归还给申请人;2017年至2018年间,章俊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执行款、诉讼费和执行费共计365466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超过3个月未还;2017年9月,章俊伟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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