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7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溪潭社区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6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溪潭社区党委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在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深入分析反馈意见,梳理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理清工作责任,并且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 (二)明确工作任务,压实整改责任 溪潭社区党委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并逐项进行剖析,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压实压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盯牢阶段性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汇报整改情况、整改进程以及及时报告整改效果,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成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责任追究力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扎紧扎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防止问题的反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2024年11月22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分管领导对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同时对宗教协理员日常履职不到位进行批评教育,协理员已加强对辖区非法宗教场所的全面摸排,尚未发现其他非法宗教场所;二是社区于2025年2月7日在党委会上开展了对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并后期将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社区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溪潭社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研究成立新城办溪潭社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材料汇总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同时,社区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溪潭社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完成2024年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汇报与研究机制,审议通过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2024年11月22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党委书记对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与反思;三是社区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溪潭社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调整新城办溪潭社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研究网络舆论,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四是社区于2025年4月30日邀请新城办包保部门旁听社区理论中心组主题研讨,积极接受新城办对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关于“纪委监督问责不力”问题 3.针对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一是2024年11月14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分管领导对该问题进行反思和自我批评,并对不落实外出请销假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让大家引以为戒,严肃工作纪律,担实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规范社区请销假制度,加强日常考勤工作,落实请销假制度,并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请销假制度;三是2025年1月25日,城管管片负责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上年度谈话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针对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做出检讨。 (三)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存在差距”问题 4.针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一是社区已联系当事人签订承诺书,关于其特困供养补助通过在后期土地征迁时,扣除其相应金额土地征迁款的方式退还已领取的特困供养补助。同时承诺家庭除基本生活费以外若仍有资金剩余,该资金将主动用来退还。二是2024年11月14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分管领导对该五保对象二十多年前申请五保补助的流程进行复盘,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进行自我检讨,并对社区现在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叮嘱要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三是对现在在册的特困供养对象进行逐一核对排查,经核查,目前未发现领取该补助的对象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5.针对服务群众,关心关怀体现不足问题。一是社区已对物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经过社区党委综合考虑,针对楼栋里腿脚不便以及残疾人士进行上门沟通,并为他们发放钥匙以便出行需要开锁,并向这些居民保证,如果自己打开不便,也可出行时拨打物业保安电话来打开。同时,根据各个小区居民非机动车充电需求,增加了25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并配有450个左右的充电接口,大大满足了居民非机动车充电需求及停放需求,有效减少电动车入楼现象,同时通过宣传引导居民规范停车。二是2024年11月14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分管领导对出现该问题进行了仔细反思,并对该小区网格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安装电梯阻车系统,目前商开小区已全部安装,回迁小区正在跟经开区争取资金支持,尽快给予安装。 (四)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6.针对社区党委班子不健全问题。一是社区针对班子不健全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8月12日向新城办递交《关于溪潭社区调整党委班子成员的报告》,申请补充缺额班子成员;二是通过多方谈话和培养,社区已从现有工作人员中民主推荐合适人选报新城办事处考察。同时社区已于2025年1月13日收到新城办事处党工委下发文件,社区新增一名党委委员,至此社区党委班子已齐全。三是2024年11月14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分管领导对该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 (五)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问题 7.针对在干部选拔任用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问题。一是2024年12月31日在社区两委会上集体学习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拔任用流程,并制定社区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在后期工作中严格落实好回避制度;二是2024年11月14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分管领导和赵某某进行了自我批评和反思。三是在此次党委班子增补工作中主动接受新城办的监督和指导,落实相关工作建议。 (六)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8.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全覆盖不到位,存在应研究未研究现象问题。一是2024年11月25日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上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学懂弄通,严格贯彻执行;同时在社区工作中,针对“三重一大”工作坚持上会讨论,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记录;二是2024年11月14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分管领导对该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自我批评。三是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决策根据以及决策结果需要公开的,都在宣传栏、信息栏进行公开,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切实保障居民参与监督的知情权。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立足“当下”彻底改,社区拧紧责任链条,把集中整改与社区工作、班子建设相结合,一体谋划、一体安排、一体落实,高质量落实集中整改各项措施。同时,着眼“长久”有效立,针对发现的问题,社区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健全制度、完善治理贯通起来,综合施治,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紧扣各环节,做到纠治一个问题、破解一类难题,推动集中整治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 二是注重治本和注重预防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通过集中整改,确保每个问题本身得到解决以及涉及到的该项工作全部梳理清楚,注重治本。同时通过已发现的问题解决的经验,建章建制,规范该工作办理流程和工作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预防消极影响的再次出现。 三是加强跟踪和督促检查相结合。与巡察整改中涉及相关对象面对面沟通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共同分析下一步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同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0562-2613007;邮政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溪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办(东方蓝海小区9号楼内)。
2025年8月7日 |








